在商標注冊過程中必須遵循《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細則》,如果不太清楚法律條文里的一些相關規定,盲目遞交申請,往往會遭到商標局的駁回,損失了錢,耽誤了注冊時間;比如“紅河”商標的注冊就是一個典型例子—云南省紅河自治州的一些企業早在90年代就向國家商標局遞交注冊紅河商標的申請書,但都遭到駁回,因為違反了商標法中有關縣級以上地名不得注冊商標的規定;
第一步:一個新申請注冊的商標,先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確定要注冊商標的商品類別后,就可以在相應類別上開始查詢,查詢的目的是確定所要注冊的商標在相同的類別和類似群中,有無注冊或申請在先的商標。查詢分兩步:代理機構內部商標查詢系統的初查,可查到一年以前已經拿到注冊證的在先商標,可保證90%的準確率;第二步是在商標局的通達商標服務中心的終查,可查詢到正在申請當中的在先商標,可保證98%的準確率。另外有大約2%無法查詢 到的,包括一個月的盲查期中申請的和處于異議狀態的商標,還有國外商標通過領土延伸剛剛進入中國的商標。
雖然商標法第四條規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是可以申請商標的,但是在我國純自然人是不能申請商標的。法律規定從事生產、制造、加工、揀選、經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是可以申請的,具體的是由商標局出具的文件進行了限定。一般來說申請商標的主體是公司或者個體工商戶。
具備申請注冊商標的主體是可以自行去商標局申請注冊的,并不是必須找代理機構。但是,由于商標的申請有一定的專業度并且時間長,建議找商標代理機構進行商標代理,商標代理人可以給依據你目前情況進行分析,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自己的經驗給出專業的判斷。
商標法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從上面的法條可以看出申請商標的構成要素是比較廣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