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審計的內容有兩項: 1、近三年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對企業申報前三年研發費用的合理性審計,最終符合要求的研發費用是否占企業營業的要求比例; 2、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專項審計
不是,有效期為三年。 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后,企業再次提出認定申請的,按初次申請辦理
主要審計的內容有兩項: 1、近三年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對企業申報前三年研發費用的合理性審計,最終符合要求的研發費用是否占企業營業的要求比例
五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從事本辦法第四條規定范圍內的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